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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春风一度(2 / 2)

丁安华握上去时只觉得他指节分明的手将他包裹住,是那样温暖。

他已经想不起任何东西,心里根本就没有防备,也无心探究他为什么比自己高了半个头。

而且他很痛,只想赶紧找个地方疗伤。

于是他们离开那小小的路灯,走向了黑暗深处的巷子,最后打开年代已久的房门。

那里没有灯,唯一的亮光是于飞扬眼里的神采。

“我很痛。”丁安华说。

于飞扬:“哪里痛?”

丁安华摸了摸身上好些个地方,于飞扬的手跟着他也将伤处摸了个遍。

每摸一下,丁安华都要喊一遍疼。

于飞扬的声线不经过刻意包装其实是偏冷的,但此时此刻他带笑的嗓音像是钩子一样挑起了一簇火。

“会玩……”他说。

丁安华有些茫然:“什么?”

他此是还不懂为什么这人会摸遍他全身,又为什么会这么说。

“我帮你吹吹吧。”

不等丁安华反应过来,上半身衣服被掀起,他傻乎乎的被人脱了上衣。

“干……什么……”

话音未落,一个濡湿的吻落在了他刚才喊疼的地方。

一个接一个,十分密集。

这让什么都不懂的丁安华一下傻在原地。

皮肤更是火烧火燎。

脑子一阵轰鸣下他后知后觉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

这是怎样惊奇的感受他不知道怎样形容,只觉得身上那些痛好像被吻抚平了,在于飞扬轻柔的动作下伤口在瞬间愈合。

一种被珍视的情感包裹住他,是于飞扬带来的。

他不讨厌,甚至隐秘的升起了欢愉。

然后事情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起来。

他被高大的身躯一步步带进房中。

丁安华没吃过猪肉,但见过猪跑,再加上身边的人还是一个拱白菜的好手,一整夜下来,他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,身心被洗涤,伤痛一下就消失了。

于飞扬真的教会了他什么是“尊严”。

那是独属于男人的尊严。

第二天,还属于困顿的他睁眼便发现于飞扬在掏他衣服上的钱。

丁安华一点点恢复神智,也终于看清了昨晚同床共枕的人是谁。

那是一个长得秀气的男人,身材高挑,四肢纤细,如果只看背影恐怕会将他认成一个盘靓条顺的女人。

他短暂愣了一下,然后脸色发黑,迅速抢回衣服,七手八脚的穿了起来。

他甚至想吐。

于飞扬拿到钱数了数,虽然不满意,但也够几天的花销,他转过身看到丁安华一副作呕的表情,笑了笑并不当回事。

他像没事儿人一样说:“弟弟,下次有需要还叫我哈,我一直在那个地方。”

他想了想又补充道:“男人的尊严是靠自己找的,有钱就有尊严,懂吗?”

“恶心,滚!”

回忆到此,丁安华回过神来,脸上又是一阵便秘的表情。

他脚步匆匆,没一会儿就到了家。

他以为这一天会和无数个以往一样,吴燕芳给他做好饭,然后在饭桌上唠唠叨叨怎么整治丁安夏,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附和她,而这几天他会沉默以对,保护自己碎得不能再碎的自尊心。

小时候他被欺负会和亲妈说,然后到亲朋好友面前卖惨,博取同情,用这些给自己谋好处。可那一夜面对不同阶级的人,他知道他这样卖惨卖可怜毫无胜算,只会将伤口再一次扒开。

所以他不会说的。

推开大门,这栋小院一楼有四个住户,找到自家那扇一直敞开的门。

“我回……”来了。

话还没说完,看到屋里的情形,他瞳孔微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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